首页 十大品牌文章正文

朝阳法院一案例入选“2024年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”

十大品牌 2024年12月21日 08:42 12 cc

2024年12月12日,北京市妇联联合市高级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总工会发布“2024年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”(点击查看)。这是自2016年起,北京市第五次发布全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。

朝阳法院一案例入选“2024年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”

其中,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审理的“李某诉高某、张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”成功入选。

李某诉高某、张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

基本案情

高某(男)与李某系夫妻,双方于2016年9月生育一子小高,张某系高某之母。高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4月分居,小高随李某生活,后高某、李某分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离婚诉讼期间,小高在上学途中被高某、张某带走藏匿,李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高进行为数不多的几次沟通。李某以高某、张某侵犯其对小高的监护权为由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,请求禁止高某、张某藏匿小高,立即停止侵害李某监护权。

案件办理情况

案件审理过程中,高某、张某辩称没有藏匿小高,李某虽要求见面,但双方对此未能协商一致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李某、高某对小高的抚养存在争议,小高被高某、张某带走后,李某多次询问小高住所并要求与小高见面,高某、张某未予回复,亦未能提供妥善方案与李某协商解决探望等相关事宜。高某作为小高的父亲,在离婚诉讼期间应理性约束自身行为,充分尊重对方抚养、教育、保护子女的权利,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,故裁定禁止高某、张某藏匿小高,禁止侵害李某监护权。

典型意义

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的争夺往往伴随着成年人激烈的婚姻家庭矛盾,通过抢夺、藏匿未成年人来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另一方家长的监护权,而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,可以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权,针对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侵害监护权的情形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。本案通过人格权侵害禁令,对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、拒绝探望等侵害监护权的行为进行明确的否定评价和法律震慑,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,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原标题:《朝阳法院一案例入选“2024年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”》

阅读原文

来源:北京朝阳法院

(本文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

发表评论

vv号 网站地图 Copyright © 2013-2024 vv号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