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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密云警方通报:满某(男,26岁)、刘某某(女,21岁)已被拘留并处罚款

抖音推荐 2025年10月06日 01:35 1 cc

北京密云警方通报:满某(男,26岁)、刘某某(女,21岁)已被拘留并处罚款北京密云警方通报:满某(男,26岁)、刘某某(女,21岁)已被拘留并处罚款编辑 | ‍‍董鑫

据“平安密云”10月5日消息,2名游客在司马台长城刻字,已被密云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司马台长城位于北京市密云区东北部的古北口镇境内,全长5.4公里,敌楼35座,是一段保留明长城原貌的古长城。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《长城保护条例》明确规定,禁止在长城上刻划、涂污。

10月3日,有网友爆料,北京司马台长城,疑似有游客在5号烽火楼墙体上刻字,刻字者为一对年轻情侣。拍摄者对二人出言提醒,二人没有理会。

10月4日,“古北水镇”账号在评论区回复称,相关不文明行为已第一时间核实处理,并已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,景区也将进一步跟进与配合处理。

据北京密云警方通报,10月3日,密云分局古北口派出所接古北水镇景区工作人员报警称,有游客在司马台长城景区刻字。接报后,密云警方立即开展工作,经民警实地走访、详细调查核实,于10月4日上午,将刻字人员满某(男,26岁)、刘某某(女,21岁)查获。

经查,俩人于10月3日14时进入景区游玩,16时30分许,满某在司马台长城烽火台墙体上用石子刻画俩人名字,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又刻上相应图案。目前,满某、刘某某二人已被密云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密云警方提示广大游客,游览长城时,请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,践行文明旅游理念,拒绝任何破坏长城的行为。对于各类损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,密云警方将依法进行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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