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十大品牌文章正文
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十大品牌 2025年09月18日 09:40 3 admin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【“你永远不会知道,明天和意外,究竟哪个会先来,然而你更不知道的,是这世间诸多的意外,其实都是人为制造的祸端。”】

1

谁能想到,一次寻常的悠闲散步,竟然会意外丢了性命。

2025年9月9日上午,浙江杭州余杭区。

52岁女子涂某某,在闲林街道拆迁区后山散步时,不慎踩破了一个老化塑料壶,壶内废弃氢氟酸(氟化氢溶液,俗称‘化骨水’)瞬间溅满她的双脚,她当场无法行走。

送医途中接连被两家医院以“无救治能力”拒收(医院缺乏特效解毒剂、如六氟灵),最终转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。

当日下午3点,涂某某出现心脏衰竭、呼吸停跳,抢救后短暂恢复,但因全身中毒转入重症监护室并启用ECMO(人工肺)。

历经5天救治,因多器官衰竭于9月14日凌晨不幸离世。

这么危险的化工废料,怎么就在后山地下“躺着”?

地图显示,出事街道附近住宅小区密集,还有幼儿园,同时附近有一处工业园区。

相关部门表示,地底的氢氟酸应该是工厂搬迁时废弃的

事发地为征收后长期闲置的拆迁荒地,未设围挡或警示标识,周边居民常在此散步、种菜。

警方排查时在同一区域挖出2壶同类氢氟酸,初步判断为多年前违规遗弃的工业废料,来源仍在追查中。

人死了,事就大了。

截至目前,涉事氢氟酸来源仍在调查中,家属称政府承诺“兜底”赔偿
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2

主体责任人,是当时的化工厂,厂区拆迁搬离的时候,没有对这些危化品清理干净,直接废料随意丢弃。

这属于“污染环境罪”,现在出了事闹出人命,这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。

再者,就是监管部门。

环保局和市监局以及工商局,包括当时主导厂区搬迁的工程项目负责人,都有逃不了的干系。

顺带说一句,大家网上看到的,那些化工厂排污水到河流里,致使鱼类死亡河水恶臭,实际上就是典型的化工厂危害品污染物违规排放。

这一类的工厂,本该是环保局和工商局的重点监管单位。

近日,抖音上面持续走红的一个博主,自曝每年花费数万元,自费走访调查并举报河流污染,近4个月来,至少曝光了10条河流遭受化工厂排放物的严重污染。

然后,相关部门表示,“接到举报后,我们高度重视,立即展开有效治理。”

意思是,没人举报,就“看不见”,没有网络曝光热搜上榜,就不会“高度重视”。

我很好奇,类似于环保局这类“监管单位”,平时的监管手段,具体是什么?

马路上一辆车违停,无人机分分钟拍下违章记录,青山绿水那么大面积的污染范围,办公室天天开会的人,从来都看不见?

要GDP的时候,化工厂重点引入;搞环保事业了,化工厂拆迁搬离,危化品随意丢弃;搞出人命了,政府“兜底”,纳税人的钱,公款赔偿。

这其中,乱丢危化品的人,本该监管危化品安全使用的人,才是真正的源头祸水。
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3

氢氟酸伤人事件,并不是第一次发生。

早在2017年,济南时报就报道过一起氢氟酸伤人事件。

2017年11月18日,家住恒生望山小区的男子小程,无意踩中马路上的一个白色塑料瓶,瓶内液体瞬间喷溅而出,浸透了他的衣裤。

几分钟后,小程发觉右腿处有灼烧感且周围空气有刺鼻化学品气味。

其右腿有巴掌般大小的皮肤被烧成焦黑色,烧伤程度为三级。

瓶子上印有“氢氟酸水溶液,500毫升,具有腐蚀性,剧毒”等字样。

此时,小程隐隐感觉被两条较厚裤子包裹的右腿也有些疼痛,赶紧回家用水冲洗。

“十几分钟后,小腿肚子就发黑了。像火灼烧一样的感觉,汗毛也没了。”

及时到了医院,医院方面告诉小程,此前,医院还接诊了几名同样被氢氟酸烧伤入院的玻璃厂工人。

这附近没有化工厂,氢氟酸哪里来的?

注意细节,一同住院的,还有玻璃厂的工人,而氢氟酸具有“清洗玻璃污垢”的功能。

甚至于,你现在依旧可以在网络购物平台,随便下单就能购买到,这种腐蚀性极强毒性致命的东西。

而由于氢氟酸属于有毒试剂,因此,对于它的购买和使用,一直都有严格规定。

需要组织机构才能购买,如学校实验室、科学研究所、科学院等。

要先由这些组织机构开出证明,然后到当地公安局备案,拿着机构和公安局的两份证明到化学试剂店才能购买。

可现在,十几块钱一瓶,在电商平台,你就可以随便购买。

这东西真要是落在了不法分子的手上,谋财害命可就太容易了。

化工厂的随意丢弃,网购平台的乱象丛生,共同演绎出了一个个本可以避免发生的“意外”。

说白了,就是不出事,没人管。
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4

突然想起来原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大气办专职副主任王福涛了。

(大气办,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,隶属于生态环境部,和环保局这种单位性质差不多。)

王主任一纸封条,就封了一家正常经营的木材加工工厂,“你这废气排放,污染环境”。

随后,暗示对方“上贡”。

厂长给了2000红包,王主任发飙了,“你瞧不起谁呢?至少得一箱国窖1573,加两条中华烟,还有2万现金”。

厂长也不惯着,第二次备货上贡的时候,直接录下视频然后举报,一波极限反杀,把王主任给送进去了...
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你看,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宏大叙事命题,到了“细枝末节”的具体实操上面来时,往往就是这么诡异。

你没有污染空气,他说你污染了,你得花钱保平安;你污染空气了,排放污水了,危害土地了,但因为你是纳税大户,就给你开绿灯了。

甚至于,你连危害品都随意丢弃,此类不仅危害环境、甚至威胁到附近居民生命安全的事,反倒没有“监管人”来严厉督责了。

所以啊,对某种事业的保护,往往都是一个伪命题,因为保护的另一层意思,就是‘保护了甲方,就必然会侵害乙方。’

这就跟“游戏规则”是一个道理。

规则,在建立时,大部分遵循这个规则的人,就必须得让渡一部分自然人权利,当然,专业术语上,管这个“让渡”,叫“义务”。

而同时,规则的建立,必然也就为那极少部分打破规则的人,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利润空间。

红线之下,是法律;红线之上,是权力。

杭州女子中毒离世,到底是谁的责任?

发表评论

vv号 网站地图 Copyright © 2013-2024 vv号. All Rights Reserved.